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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資所得扣繳是什麼 ? 3分鐘快速了解 !!!
無論什麼行業的「創業者」,稅務小妹,希望能成為您「最暖心的依靠」。
一月又來了,又來到申報扣繳的月份,大家也最常聽到「薪資扣繳申報」,接下來小妹就來跟大家介紹什麼是「薪資所得扣繳」!!!
薪資所得扣繳是什麼?
根據「所得稅法」規定,每年1月,都需將上一年度,如員工所得收入,達到所得稅稅法應扣繳起扣點規定時,公司需按相對應的扣繳金額預先在薪水中扣款繳交給國稅局。
需要幫員工代扣所得稅嗎?
根據「薪資所得扣繳辦法」,除依所得稅法可以免徵所得稅者以外,所有薪資受領人,都應要向公司、服務機關的扣繳義務人填報「免稅額申報表」,填表後,雇主在付薪水時,會依據當年政府公告的「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」所訂的金額來進行扣繳。如沒有填寫申請「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」,或是兼職員工、非每月固定給付的薪資,雇主仍然要辦理扣繳,這點要特別注意!
薪資所得有哪些?
薪資收入(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)
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,包括薪金、俸給、工資、津貼、歲費、獎金、紅利及各種補助費,通常一般上班族的收入都包含在內。
薪資所得免稅項目有哪些?
以下舉幾個免稅項目給大家看看,如有興趣可參閱「所得稅法」或其它相關規定
- 加班費
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和第32條規定的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,不分男工女工,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,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,延長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(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及第3項規定者,每月不超過54小時,每3個月不超過138小時) 。
一般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,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含加班誤餐費,在新臺幣2,400元內,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;超過部分,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,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;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,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,不予認定。
- 差旅費
公司根據出差管理辦法之出差期間而產生的交通費、住宿費等相關各項費用,且需申請核銷,可不用列入薪資所得。
薪資扣繳起扣點?
根據「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」,有填寫「免稅額申報表」者,依政府當年公告之「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」所規定的金額來做申報,如未填表者,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做申報。
公司漏報低報薪資會怎樣?
- 扣繳義務人未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者,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,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一倍以下之罰鍰。
- 未於限期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,或不按實補報扣繳憑單者,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。
- 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應處罰鍰案件,其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在新臺幣三千元以下,經限期責令補繳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,已依限繳納及補報者,免予處罰。
總結
以上是小妹為大家針對薪資所得扣繳部分所做的基本介紹,扣繳申報項目不止是薪資所得一項,有營利所得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薪資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、自力耕作、漁、牧、林、礦之所得、財產交易所得、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、退職所得、其他所得,總共有10個類別,可參考「所得稅法第 14 條」,如有其它疑問或需要小妹服務,歡迎與小妹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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